更新时间: 2023-02-20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持有国债2303合约的客户在2月27日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请于2023年2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国债2303合约持仓清零。对未按规定平仓的客户,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控制账户风险,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4092969号-1 公安备案号:21010302000477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