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6-06-24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上期发〔2026〕248号《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和上期发〔2026〕249号《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下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自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FU2608、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4%,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4%。
自2026年6月25日交易(即6月24日夜盘)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FU2608、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调整为6000手。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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