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6-10-12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上期发〔2026〕344号《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和上期发〔2026〕345号《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自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FU2612、FU27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6%。
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自2026年10月13日(即10月12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FU2611、FU2612、F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在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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